为了进一步提高学前教育专业教师教育者队伍的整体水平,切实推进教师分类评价,根据教育部《关于大力推进教师教育课程改革的意见》《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类专业认证实施办法(暂行)》精神,特此制订学前教育专业教师教育实践类课程教师的评价标准。
一、评价目标
构建合理的评价标准,促使学前教育专业教师教育实践类课程教师不断提升教育教学能力,切实提升学前教育专业人才培养质量。
二、评价理念
全面贯彻“学生中心、产出导向、持续改进”的师范类专业认证理念。学生中心,强调遵循学前教育专业学生成长成才规律,以学前教育专业学生为中心配置教育资源、组织课程和实施教学;产出导向,强调以培养优秀幼儿教师为导向,对照学前教育专业毕业生核心能力素质要求,衡量学前教育专业教师教育实践类课程的质量;持续改进,将学前教育专业教师教育实践类课程教师的评价结果应用于教学改进,推动师范类专业人才培养质量的持续提升。
三、评价对象
承担学前教育专业教师教育实践类课程的教师。学前教育专业教师教育实践类课程是指幼儿健康教育与活动指导、幼儿语言教育与活动指导、幼儿科学教育与活动指导、幼儿社会教育与活动指导、幼儿园实用美术、幼儿艺术教育与活动指导、教育实习、教育见习等等。教育实习、见习指导教师的评价,执行《新乡学院实习实训教学管理办法(修订)》(新院教〔2022〕51号)的规定。
四、评价标准
(一)师德师风(权重20%)
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尊重学生差异,公平对待每位学生,树立德育为先理念。在实践活动中渗透德育,关注学生心理健康与行为习惯。
(二)课程设计(权重30%)
1.教学目标与内容设计。教学目标需明确体现实践能力培养导向,符合学科核心素养及学生实际需求。课程内容需整合理论与实践,融入真实案例或项目,注重学科育人价值。
2.教学方法与教学手段。教学方法灵活多样,如采用项目式学习、情境模拟、小组合作等,激发学生参与。合理运用多媒体及实践工具(如实验设备、虚拟仿真平台),增强教学直观性。
(三)课程实施(权重50%)
1.实践资源整合与指导。能有效整合校内外实践资源,设计符合课程目标的实践活动。在实践活动中提供个性化指导,关注学生个体差异,帮助解决实际问题。
2.教学实施与课堂管理。课堂组织有序,时间分配合理,能灵活应对学生实践中的突发问题。注重师生互动与生生互动,营造开放、探究的学习氛围。
3.活动设计与成果评价。实践活动设计需体现专业与课程特点,采用多元化评价方式(如过程性评价、作品展示、实践报告),注重学生实践能力的动态发展。
五、评价反馈
1.多元主体评价。结合学生评教、同行评议、专家评估及自我反思,确保评价客观性。
2.结果应用。评价结果用于教师绩效考核、职称评审及个性化发展支持。建立动态反馈机制,帮助教师及时调整教学策略。
教育科学学院
2023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