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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科学学院(教师教育学院)课程教学大纲制订规范及审核办法
发布时间:2022-08-10 发布者: 浏览次数:

教学大纲是高等学校落实人才培养方案、实现培养目标的基本教学文件,是指导课程建设、规范课堂教学的关键环节,是开展教学评价、保障教学质量的重要依据。根据《新乡学院课程教学大纲的制定原则及管理办法》条例、《师范生专业认证标准(试行)》要求,成立学院领导小组,结合我院实际教学情况制定本办法。具体内容如下:

一、指导思想

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遵循《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研究》纲领,坚持立德树人,坚持以人为本。围绕学校“789战略行动计划”,大力推进学校转型发展。树立教学系统化设计的现代教育理念,把课内教学与课外导学有机融合起来,注重教学过程和学习过程的形成性评价。通过解读人才培养目标、教学目标分析、课程内容优化、教学日程安排、教学活动要求以及对学生学习效果评价等环节,科学制定课程教学大纲,确保人才培养过程和人才培养目标的高效关联,为社会培养“专业知识好、实践能力强、基本素质高、上手快可持续”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

二、成员

组长:杜丽娟

副组长:但柳松 何冬丽

组员:李志敏、张婕、常城、李文莉、朱青

三、基本原则

1.精准定位

我院现有心理学、小学教育和学前教育三个专业,且均为师范类专业,各专业教师要认真熟读《师范生专业认证标准》指南要求,对照《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类专业认证实施办法(暂行)》各项指标,突出课程特色,注重对课程的精细化设计。

2.突出过程性考核评价

根据学校文件要求,我院所有课程过程的评价占比设定为60%,按授课章节分别评价学生学习状况,构建过程性评价体系与及时反馈机制,以追求教学效果和效率的最大化。合理规划学时分布,充分利用多媒体、互联网等现代教学手段灵活开展线上评价方式。

3.两人磨一课

每门课程要有两位及以上人数承担教学大纲的撰写任务,共同设计,取长补短、互相督学。具体人员安排由各教研室主任决定。

4.教学大纲的内容和要求

参照《新乡学院课程教学大纲的制定原则及管理办法》中的第三项(课程教学大纲的基本内容及基本要求)执行。

四、审核办法

我院采取逐级审核制,各承担老师先提交给课程所属教研室审核,教研室审核后提交领导小组。审核通过的教学大纲上传至学院网站供学生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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