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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科学学院教学管理制度
发布时间:2022-08-16 发布者: 浏览次数:

教育科学学院教师工作规范

1. 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教育事业,恪守职业道德,作风正派,为人师表,注重教书育人。

2. 忠于职守,服从院、室领导安排,积极承担并认真完成各项教学任务。

3. 开学两周内任课教师交教学进度表,按照课程大纲、课程计划要求,认真组织教学。

4. 积极进行教学研究和教学改革,保证教学质量、注重教学效果,指导学生掌握学习方法。

5. 树立严谨教风,认真写好教案,不断充实教学内容;提前10分钟到课堂,做好课前准备工作,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不私自停课、调课或请人代课;课堂上不允许教师有抽烟、接打手机、收发短信等与上课无关的行为发生。

6. 认真批改学生作业,将学生的平时成绩有效纳入课程考核体系。

7. 认真参加学院组织的教学经验交流会和教学检查工作。

8. 期未考试课程,均按学校规定出A、B两套试卷并备有评分标准及参考答案。不得向学生泄露试题及划考试复习范围。在教研室范围内实行集体流水线改卷方式,客观公正评卷,不打人情分。

9. 所有的考查、考试课成绩必须在学期末录入教务系统;考试课要写出试卷分析,并在放假前交给教学秘书。

教育科学学院(教师教育学院)

2022年8月

教育科学学院教师调停课制度

1. 教师因病、因事不能按时上课,应当及时办理调停课手续。

2. 教师办理调停课手续原则上必须由本人亲自办理,如有特殊情况,可由院教学秘书代办。

3. 凡办理调、停课手续者要认真如实填写“新乡学院教师调停课审批表”,由主管院党政办主任、教务处主管领导签署意见并分别加盖公章后方可生效。

4. 一般课程,需填写两份审批表,如为公修课或跨院系开课的需填写三份审批表。完成的审批表由教师本人负责分别送教务处、课程所在院系、学生所在院系存档,并由学生所在院系通知到学生。

5. 教师调、停课的节数原则上限制在本学期总课时的5%以内,凡超出该范围的系里要严格把关。教师本人要克服自身的困难,尽量减少调、停课次数,确保正常的教学秩序。

6. 凡未履行正常调、停课手续对正常教学秩序造成影响者,一经发现即按教学事故处理。

教育科学学院(教师教育学院)

2022年8月

教育科学学院人员考勤制度

1.为严肃纪律,提升教学及管理水平,确保各项工作的顺利完成,根据学校有关规定,特制订本办法。

2.本办法考勤范围为教师上课、行政人员上班、周二下午集会和各项集体活动。

3.全体教职工应按照学校规定,按时上下班,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积极参加政治学习和各项集体活动,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旷工,有事请假。

4.因个人原因需要请假者,需亲自向主管领导请示,原则上不得口头请假或请他人代为请假(特殊情况除外)。请假人要将请假条送办公室备查。

5.不允许私自调、停课,一旦发现按教学事故处理。

6.考勤每月汇总一次,并上报人事处。

7.本办法由院办公室负责落实,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教育科学学院(教师教育学院)

2022年8月

教育科学学院教师监考守则

1.监考教师必须提前30分钟到达考务办公室参加考前会议;提前10分钟到达考场,宣布考试纪律,检查考场环境;提前5分钟分发试卷。

2.监考教师进入考场后,可根据需要临时调整学生座位,并要求学生清理干净桌面上的字迹。

3.在分发试卷之前,要求学生将手机、复习资料等物品放到考场指定的位置,学生座位附近不得有除考试文具以外的其它物品。

4.监考教师不准对试题内容进行解释,对试题印刷字迹不清者,可予以当众答复。

5.考试开始以后,监考教师要认真核对学生的学生证及考试卡,发现问题及时报系办处理。

6.监考教师要注意遵守监考纪律。学生考试期间监考教师要不断在考场巡视,严密注视考场情况。监考过程中监考教师不得有翻阅书报、闲谈、抽烟、接打手机、收发短信等与监考无关的行为发生。

7.发现学生作弊,监考教师要注意收缴学生作弊证据、学生证及准考证,责令学生立即交卷并离开考场,监考人员如实填写考场情况记录单,不得隐瞒。

8.监考教师要在考试结束前十五分钟提醒学生,要按时收卷不得擅自延长时间。

9.考试结束后,监考教师到院办按相关要求对试卷进行排序、装订。

10.将装订合格的试卷及考场记录单及时交给院教学秘书保管。

教育科学学院(教师教育学院)

2022年8月

教育科学学院考试命题要求

1. 统一采用教务处提供的试卷模板进行命题。

2.每门考试课程出A/B两套试题,并附有评分标准与参考答案。

3.评分标准要细致,一定要标明当答题内容与参考答案不相同时的给分尺度。

4.A/B两套试题的重复率控制在20%以下(以题目分值计算)。

5.题目内容覆盖范围要广,每套试题要求覆盖课程90%以上的章和70%以上的节。

6. 在每套试题中,题型不少于四类。小分值题型(填空、判断、选择题)总分应控制在40-50分之间,大分值(10分以上)的题目一般控制在两个以内。

7.试题中等难度分值一般掌握在70%~80%,高等难度分值一般掌握在20%~30%。

8. 题量适当,防止出现大部分同学过早交卷的情况发生,以大部分同学能在100-120分钟完成为宜。

9.试卷完成后,在院里统一要求的时间内先交教研室主任审核,然后以教研室为单位交主管教学的副院长统一审核。

10. 审核完毕的试卷由院教学秘书统一保管、印刷。

11. 凡是涉及试卷的一切人员要严格做好保密工作。

教育科学学院(教师教育学院)

2022年8月

教育科学学院评卷规范

1.评卷工作由教研室主任牵头,实行集体、流水评卷方式,任何人不得将试卷私自带回家评阅。

2.每位教师要在自己所改题目旁签名(每本试卷的第一份,每位教师都要签全名,其它试卷在改卷教师不重姓的前提下可只签姓氏)

3.改卷过程中一律使用红色水笔,只能给正分,不能给负分。试卷给分有涂改的地方,涂改人要签全名。

4.评卷过程中要严格按照评分标准执行,合分及登分工作要认真履行复核程序,切实做到公正、公平、准确无误。

5.最终成绩,可参考卷面成绩、平时成绩综合评定。正常情况下,优秀(85分以上)率控制在20%以下,不及格率也控制在20%以下。

6.评卷及登分工作应在考试结束后一周内完成。

教育科学学院(教师教育学院)

2022年8月

教育科学学院学生考试纪律

为提高教学质量,严肃考纪,特作如下规定:

1.考场一律实行单人、单桌。考生要自觉遵守考场纪律,服从监考老师的安排和调动。

2.学生必须持准考证和学生证参加考试,没有准考证和学生证的考生,监考教师有权拒绝其入场。

3.学生必须提前十五分钟进入考场,迟到二十分钟不得进入考场,考试开始三十分钟后,方准交卷出场。

4.考试除带教师指定的用具外,不准携带任何书籍、讲义、笔记、小抄、通讯工具等物,凡携带上述物品者,无论是否有抄袭行为,一律按作弊论处。

5.学生对试题有疑难时,不得向监考人员询问,但试卷分发错误和字迹模糊等问题可举手询问。

6.学生在答卷时,字迹要工整、清楚,不得在卷面上乱写乱画。系别、班级、姓名、学号 等一律在密封线内,不得在试卷上作任何标记。

7.考场内要保持肃静,不准交头接耳、不准偷看他人试卷、不准传递答案、不准交换试卷等,如发现上述行为者(包括作弊未遂及串通作弊者),一律按考试作弊论处。

8.考生课桌及周围墙壁上不能有与考试相关的内容,考生进入座位后如发现有上述内容应主动清理,如清理不干净,要报告给监考教师作相应处理。否则,一经发现同样按考试作弊处理。

8.交卷后立即退场,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谈论和喧哗,并不准再次进入考场。

9.考试必须在规定时间内交卷,不得拖延时间,逾时不交者,其试卷作废。

10.考试过程中,如有特殊情况需离开考场,必须征得监考教师同意。离场时作弊,同样按照场内作弊处理。

11.凡考试作弊者,该科成绩以零分计算,不准参加正常补考。视其情节轻重给予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留校察看处分,并记入本人学籍档案。

教育科学学院(教师教育学院)

2022年8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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