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老师是民族的希望!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教育重要论述》精神,落实“坚持把教师队伍建设作为基础工作”。结合我院小学教育、学前教育、心理学三个师范专业学生的情况制定工作,具体内容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精神为指导,切实落实基础教育教师队伍的培养工作,以《新乡学院教师教育专业学生“双导师”制实施办法(试行)》要求为纲领,布署我院以校内“五位一体”育人机制为核心、校外实践基地协同育人的四年制在校生双导师制办法。
二、组织安排
院领导高度重视,经院党政联席会商议决定成立专门的领导小组:
组长:吕明哲杜丽娟
副组长:李彦但柳松何冬丽
成员:宋华张婕朱青李志敏常诚李文莉郭韶敏孙瑶
三、校内导师工作安排
1.校内导师自学生大一起开始实施,四年制连贯性参与学生指导,逐步实现在校学生校内全程辅导模式。(负责人:何冬丽)
2.“五位一体”校内全程实践育人机制,即学生在校期间,校内指导教师同时承担实践环节的指导任务,包括创新引飞指导、教育见习研习指导、试说试教指导、教育实习指导、毕业论文指导。
3.心理学专业实行导师双选制,由教研室负责具体事宜。要充分考虑教师的专业方向和学生意愿。
4.教育学类、学前教育(对口)两个专业的学生由院系协调统一安排。
5.由于我院在校生人数较多,经协调,我院与马克思主义学院、人文学院达成协议,委托该院老师共同参与实践育人指导工作。
6.校内导师工作内容,按照《新乡学院教师教育专业学生“双导师”制实施办法(试行)》各项要求实行。
四、校外导师指导
1.校外导师指导团队由与我校签订实习协议的实习基地一线教师承担,负责我院学生教育见习、教育实习时的实践指导工作。
2.由于每年实习基地教师工作安排不同,具体的校外导师名单同本学期《教育科学学院教育实践指导书》和《教育科学学院教师实习安排一览表》中的人员名单保持一致。
3.校外导师制的工作内容,带领学生参与到实习单位的常规教学中,如批改作业、教学设计、教案撰写、听课、试讲等。
4.学生实践结束后,校外导师需要给与学生实践评价,填写相关表格。
本办法由院办公室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开始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