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科学师范专业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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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科学学院学前教育专业师范类专业认证(第二级)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2024-11-29 发布者: 浏览次数:

根据《关于加快建设高水平本科教育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能力的意见》、《关于深化本科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意见》等文件精神,结合教育部印发《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类专业认证实施办法(暂行)》的通知,经学院前期准备和校内评审,教育科学学院学前教育专业被学校推荐参加2025年教育厅组织的师范类专业认证(第二级),这是我院学前教育专业发展史上的重要契机,为做好正式的认证申报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四个“回归”为基本遵循,紧紧抓住国家和我省振兴教师教育的契机,坚持做优做强教师教育,构建具有鲜明地方特色、高水平的教师教育体系,坚持“学生中心、产出导向、持续改进”理念,坚持“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管、以评促强、评建结合和重在建设”的方针,全面保障和提升我院师范专业(学前教育)人才培养质量,为培养造就一批党和人民满意的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优秀中学数学教师队伍提供有力支撑。

二、认证理念

师范专业认证的理念是学生中心、产出导向、持续改进。学生中心,强调遵循师范生成长成才规律,以师范生为中心,配备教育资源、组织课程和实时教学;产出导向,强调以师范生学习效果为导向,对照师范毕业生核心能力素质要求,评价师范类专业人才培养质量;持续改进,强调对师范类专业教学进行全方位、全过程评价,并将评价结果应用于教学改进,推动师范类专业人才培养质量持续提升。

三、认证体系和标准

第二级,师范类专业教学质量合格标准认证。

以教师专业标准和教师教育课程标准为引领,推动教师教育内涵式发展,强化教师教学责任和课程目标达成,建立持续改进机制,保证师范类专业教学质量达到国家合格标准要求。

四、组织机构与职责

师范类专业认证工作坚持“学校统筹、学院主导、专业主体、全员参与”的原则,教育科学学院建立相应组织机构,成立师范专业认证工作小组,全面负责本学院师范专业的认证工作,确保认证工作有序开展。组长由学院党政一把手担任,副组长由分管教学、科研工作的副院长和分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担任,成员由专业负责人、学前教育教研室主任、专业骨干教师、学院教学科研办公室负责人、团委负责人等组成。

学院师范类专业认证工作组的职责主要包括:组织制定学院师范专业认证工作方案,成立若干专项工作小组,统筹做好专业自评自建工作;对照师范类专业认证标准,分阶段落实《自评报告》撰写、支撑材料汇总、教学设施保障、实习实践基地管理、现场考查安排等工作。

(一)成立学院师范类专业认证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书记、院长

副组长:副书记、副院长,专业负责人、学前教育教研室主任

主要核心成员:各教研室主任、教科研秘书、党政办主任、学工办主任、实验中心主任

学院认证领导小组是学院认证评估工作的决策和指挥机构,在学院党委和行政的领导下开展工作。

1.做好顶层设计,确定认证工作思路,制定认证工作方案,为认证明确工作方向;

2.领导学院认证工作,研究解决认证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决策认证工作重大事项;

3.督促检查学院及各专项小组认证工作方案实施、认证工作阶段性工作进程。

(二)成立学院师范类专业认证专项工作小组

1.材料组

成员:副院长、专业负责人、学前教育教研室主任、各教研室主任、相关任课教师

主要职责:

1)撰写学前教育师范专业认证申请书、准备支撑材料;

2)撰写学前教育师范专业认证相关的其它材料。

2.协调组

成员:教学秘书、教务员

主要职责:负责协调教育科学学院与学校各相关部门之间的关系,为师范专业认证提供条件保障。

3.师范专业目标和毕业要求及二级指标分解材料组

成员:副院长、各教研室主任、教学秘书、学工办主任、任课教师、辅导员

主要职责:

1)负责教育科学学院学院师范专业培养目标达成情况、毕业要求达成情况分析;

2)提供支撑材料和目录;

3)调查并列出问题清单,提出可持续改进措施,并组织、协调开展建设工作;

4)师范专业培养方案、建设规划、质量年度报告等相关资料中,关于师范生人才培养目标的阐述;

5)师范专业目标评价材料的收集整理;

6)完成相应自评报告。

4.课程与教学组

成员:专业负责人、学前教育教研室主任、教研室主任、相关任课教师

主要职责:

1)按照师范专业认证标准,建立以产出为导向的课程体系,建立专业课程(含主要教学环节)目标与毕业要求指标点对应关系矩阵,完成课程教学大纲的修订;

2)建立并完善师范专业课程规划;

3)建立基于产出的课程评价;

4)完成师范专业课程权重列表;

5)负责师范专业课程与教学对毕业要求支撑情况、达成情况与分析;

6)提供支撑材料和目录;

7)梳理问题与不足,以问题为导向,提出针对性可持续性改进措施,优化师范专业课程体系和教学大纲,组织并协调开展建设工作;

8)整理教学档案与佐证材料,完成相应自评报告。

5.合作与实践组

成员:专业负责人、学前教育教研室主任、教研室主任

主要职责:

1)基于产出导向,合理设计并改进现有实践师范专业课程,优化师范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合作与实践课程体系,建立高校、地方教育行政部门和地方中小学“三位一体”协同培养机制,合力培养中小学师资;

2)遴选优质教育实习基地及落实情况;

3)建立健全完整的教育实践教学体系,使得学科专业实践与教育教学实践有机结合,教育见习、教育实习和教育研讨互相贯通;

4)师范专业培养方案、建设规划、质量年度报告等相关资料中,关于师范生人才培养目标的阐述;

5)合作与实践对毕业要求支撑情况、达成评价分析;

6)存在问题清单,持续改进措施;

7)提供支撑材料和目录并形成自评报告。

6.师资队伍建设组

成员:院长、副院长、各教研室主任、教学秘书、学工办主任

主要职责:

1)负责学前教育师范专业认证“师资队伍”的自评工作;

2)师资队伍建设的原则与评价和持续发展情况;

3)提供支撑材料和目录。

7.学生发展建设组

成员:副书记、学工办主任、辅导员

主要职责:

1)建立有效的制度措施,借助就业宣传,吸引素质良好的生源;

2)了解师范生发展诉求,加强学情分析,设计兼顾共性要求与个性需求的培养方案与教学管理制度,为师范生发展提供空间;

3)建立形成评价机制,检测师范生的学习进展情况,保证师范生在毕业时达到毕业要求;

4)建立毕业生就业质量档案;

5)毕业生社会声誉材料;

6)存在问题,持续改进措施及相应建设工作;

7)完成本组自评报告。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学习培训

专业认证工作各专项小组应认真学习、准确把握认证标准及要求,明确认证目标和任务;同时,积极开展学习培训活动,通过参加培训及借鉴其他参评高校、学院有效经验,立足学院实际做好学前教育师范类专业认证工作。认证领导小组应加大对各认证专项小组工作的参与力度,加强对各专项小组工作的调查研究、科学规划和过程指导。

(二)落实分工负责

学院学前教育师范类专业认证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认证工作的统筹、规划和检查。认证领导小组负责分解和布置认证任务,督促各专项小组承担数据统计、材料整理及所承担部分文稿撰写工作。各专项小组负责保质保量完成认证报告文稿撰写、数据上报、材料提供等基础工作。各专项小组均实行责任人负责制。

(三)突出重点工作

根据学院学前教育师范类专业认证要求和学院发展需求,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撰写专业认证自评报告;

2.修订学院、学前教育师范类专业教育教学管理制度;

3.建设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类专业认证专业教学状态数据库(包括数据平台搭建、数据采集与统计、数据反馈与使用等);

4.完善质量保障与监控体系;

5.改善教学条件设施;

6.汇总专业认证支撑材料。

(四)方案实施过程监控

认证领导小组负责综合全院认证工作进展情况,梳理认证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由领导小组专题讨论并制定解决方案。对认证工作进行阶段性、过程性、分项目检查,以保障认证工作落到实处。

六、工作进度安排

教育部师范类专业认证过程分为动员部署、自评自建、预评改进、迎接教育部专家组入校考查评估认证、整改落实等五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4年11月-2025年1月)

根据上级部门安排,组织人员撰写提交认证申请;召开认证工作动员会,邀请认证专家和已认证专业做专题辅导报告和经验分享,进一步明确认证的工作理念、目标任务和工作流程。

1.制定新乡学院教育科学学院学院学前教育师范专业认证工作实施方案;

2.召开全院学前教育师范专业认证动员大会,全面部署师范专业认证工作;

3.组织学习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类专业认证实施办法》及学校有关师范专业认证文件精神,落实认证理念标准要求,并准备师范专业自评自建工作。

(二)自评自建阶段(2025年1月-2025年7月)

学院制定学前教育师范专业认证的自评自建工作实施方案,组建专项工作组,列出认证任务清单,明确任务分工,并重点做好如下几项工作:

1.修订人才培养方案。按照学校的2024版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修订指导意见,对标专业质量标准,专业认证标准等构建与毕业要求、培养目标相对接的课程体系和培养方案。

2.修订课程教学大纲。按照毕业要求、培养目标和课程体系的支撑关系和达成目标要求,重新制定每门课程的课程大纲。

3.补充完善课程目标和毕业要求达成度分析报告等支撑材料。

4.建设教育实践基地。按照每20个实习生不少于1个教育实习基地的标准建好实习基地,其中示范性实习基地不少于三分之一。

5.建设师资队伍。按照师生比不高于16:1、硕博士学位教师不低于80%、高级职称比例高于学校平均水平、学科教学论教师不少于3人、具有半年以上境外研修经历教师占教师教育课程教师比例不低于20%、基础教育兼职教师占教师教育课程教师比例不低于20%的要求,建立一支水平上乘、人员稳定、梯队合理的教师队伍。教师教育课程教师要熟悉基础教育教学工作,并能指导中学教育教学工作,且每五年至少有一年在基础教育服务的经历。

6.学院按照师范专业认证实施方案进行自查、自评和自建工作,撰写学院材料。

7.根据《学前教育-自评报告撰写指南(2023)》对照认证指标完成教育科学学院学前教育专业自评报告、教学档案及佐证支撑材料。

(三)预评改进阶段(2025年8月-2025年9月)

1.制定师范专业认证校内预评估实施方案,开展数学与应用数学师范专业认证的预评估;

2.邀请专家,按照教育部师范类专业认证工作程序全面开展预评估;

3.根据预评反馈意见,制定整改方案,按时完整整改任务;

4.完善学前教育师范类专业认证自评报告及相关材料。学院根据阶段性检查结果和专家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自评报告》,凝练专业特色优势;对照认证标准和材料清单,汇总完善《自评报告》支撑材料和专家案头材料;加强校内外实习实践基地建设和管理,做好毕业生访谈和问卷调查统计工作;

5.组织专家入校进行认证预演,通过开展自评答辩、资料查阅、实地考察、听课看课、师生访谈等,对认证准备工作进行一次全面系统检查。相关学院对照认证指标和专家意见建议,再次整改提升,完成《自评报告》和附件材料系统提交工作。

(四)迎接教育部专家专家组入校评估阶段(2025年10月-2025年11月)

根据新乡学院教育部专家组入校考查认证工作方案,支持和配合教育部专家组做好各项工作。

(五)整改落实阶段(2025年12月)

1.根据教育部专家组的反馈意见,制定学前教育专业建设整改方案和具体实施措施;

2.召开教育科学学院师范专业认证总结大会,全面落实各项整改任务,持续改进,不断推进学前教育专业发展和建设。

教育科学学院

2024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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