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科学师范专业认证
站内搜索:
支持条件
当前位置: 首页 >> 支持条件 >> 实验规章制度 >> 正文
实验室借用规范
发布时间:2022-08-08 发布者: 浏览次数:

为保证实验室使用安全,特制定以下规范:

1.除课表中上课地点为实验室外,其他借用实验室必须提前至少半天预约,不接受用时再约。

2.如无特殊情况,非上班时间不再外借(中午、晚上、周六日)。

3.指导老师或上课老师提醒学生不可带入食物,走前把卫生纸等垃圾带走,保证实验室卫生。

4.使用完实验室填写实验记录本,并确认关机关灯锁门。

5.学生申请实验室必须有指导老师,使用时指导老师必须在场,并确认仪器完好。

6.借用实验室钥匙时需要教师本人领取,学生不允许经手钥匙,随用随还。

7.借用录像机等贵重物品时,也须教师本人亲自借用。

 

 

版权所有:新乡学院教育科学学院师范类专业认证专题网

地址:河南新乡市金穗大道191号     豫公网安备 4107020200013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