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科学师范专业认证
站内搜索:
支持条件
当前位置: 首页 >> 支持条件 >> 实验规章制度 >> 正文
教育科学学院实验室管理规则
发布时间:2022-08-03 发布者: 浏览次数:

一、教育科学学院所属的各个实验室实行系主管领导领导下的实验室主任负责制。

二、建立健全实验室各类工作人员工作职责和分工细则,严格执行人员岗位考核制度,科学管理,提高实验室的使用效率。

三、制定科学的实验教学大纲、教学计划、实验讲义或指导书,实验项目及学时符合大纲要求,实验有记录。

四、实验操作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遵守《学生实验守则》、《实验室使用细则》等相关规章制度。

五、按照有关规程,做好仪器设备的维护、管理工作。

六、新购置的仪器设备,由实验室主任在规定时间内做好验收、安装、调试工作,能够投入使用。

七、实验室工作人员要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接受系主管领导的管理、考核。

 

 

版权所有:新乡学院教育科学学院师范类专业认证专题网

地址:河南新乡市金穗大道191号     豫公网安备 4107020200013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