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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科学学院实验室工作人员培训制度
发布时间:2022-06-09 发布者: 浏览次数:

实验室是培养学生实践能力的重要场所,是教学科研的重要基地,在实验室建设中,实验室工作人员的培养和提高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为了做好实验室工作人员的培训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一、实验室人员的培养是为了全面提高实验技术队伍的思想业务素质,为了有利于实验技术队伍的稳定和建设。实验技术人员应具有很好的职业道德和较强的业务水平,应具有良好的协作奉献精神,全心全意为教学、科研生产服务。

二、实验室主任应根据实验室承担的工作任务,制订实验室工作人员的培训计划。在完成本室工作任务的前提下,有计划地安排实验技术人员和技术工人的培训提高。

三、新进实验室人员必须经过岗前培训,达到上岗要求后,方能参加实验室教学工作。

四、实验室工作人员的培训,以系内在职在岗的学习方式为主,院外短训为辅,通过参加短期进修班和在职进修系统学习本专业的基础理论及专业知识;以岗位知识技能培训为主,学历培养为辅,少部分可以安排脱产进修,重点培养。

五、通过培训,应掌握本实验室的有关专业知识和实验技术,熟悉仪器设备的原理和操作,提高对仪器设备的保养和维修能力。提高计算机应用能力和外语使用能力。

六、充分发挥本系高级技术人员的优势,请他们承担主要培训任务。

七、本系支持实验室人员开展实验科学研究、实验教学法研究、设计新实验、研制实验装置以及实验技术开发等工作,对实验教学和科研成果给予奖励。

八、培训审批程序是:在学校教师发展中心领填《教师进修申请表》,系部领导批准,主管领导批准。《教师进修申请表》存于教师发展中心。培训实施过程中涉及的具体事项,按有关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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